女子稱案發時她也醉酒誤將其當成自己男友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洪雪) 醉酒後進錯屋,並將在該屋內休息的黃女士強姦。今日上午丰台檢察院通報稱,將以強姦罪對王某提起公訴。
  2014年1月初,王某由於心情不好,深夜獨自一人在小區附近的飯館喝酒。不知不覺就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,醉醺醺的王某返回自己所住的小區地下室。
  王某回到小區地下室已是凌晨2時許。王某暈暈乎乎地找到房門,一推門就進了屋,馬上找到床躺下。他拉起被子往身上蓋時,摸到長頭髮,意識到身邊躺著一個女人。
  由於生理衝動加上酒精的作用,王某將其強姦。
  被王某強姦的是住在地下室的黃女士。當晚,她和男友喝酒後回到自己的住處。男友照顧醉酒的黃女士睡下後離開,卻沒有將門鎖上。黃女士將走錯門的王某誤認為自己的男友,便和他發生了性關係。
  後聽到王某說話,才發現此人並不是自己的男友。黃女士馬上打電話給男友,王某趁機逃跑。
  王某並沒有離開小區地下室,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睡著了,隨後就被趕來的警察抓獲。
(原標題:酒醉男進錯屋強姦女子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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